《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辦法》8月1日起施行
摘自《醫藥經濟報》2012.5.11第53期(總第3158期)
5月8日,衛生部正式印發《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辦法》(84號令,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并將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。讓業內忐忑已久的靴子終于落地。
2011年4月,衛生部開展為期3年的抗菌藥物專項整治工作,并在國內迅速鋪開。今年3月,在總結2011年工作的基礎上,衛生部又發布《2012年全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專項整治活動法案》,進一步擴大和細化了限抗措施,并首次將監管范圍擴大到??漆t院。
而作為抗菌藥物治理總綱的《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辦法》,更是備受關注。它遲遲不落地,引來的猜測也讓各利益相關方忐忑不安。
據悉,此次正式發布的《辦法》共6章59條,包括總則、組織機構和職責、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、監督管理、法律責任和附則。
《辦法》重點規定了四個方面內容:
一是建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分級管理制度。
二是明確了醫療機構抗菌藥物遴選、采購、臨床使用、檢測和預警、干預與退出全流程工作機制。
三是加大對不合理用藥現象的干預力度,建立細菌耐藥預警機制。
四是明確監督管理和法律責任。